泸县建立在校残疾学生救助长效机制

日期:2016-01-08 浏览:389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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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为了进一步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,提高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,增强其平等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,在泸县残联的积极协调下,在县委、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,建立了泸县在校残疾学生救助长效机制。长效机制决定从2016年春期起,对全县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小学、初中、高中残疾学生进行救助,每年每生分别发放助学金200元、300元、500元,此项政策将惠及全县随班就读的400余名残疾学生。机制对救助残疾学生实行按实管理,在县教育局、财政局、残联的联合审核、审批后,将助学金于每年的“六一”节前发放到残疾学生手中,预计每年将发放助学金近15万元。

  在校残疾学生救助长效机制的建立,体现了县委、县政府对残疾学生的特殊关爱,也是县残联实施残疾人能力提升扶贫攻坚行动的举措之一。有利于切实解决残疾学生上学难的民生民本问题,使入学残疾儿童在感受到政府、社会温暖的同时产生积极进取、要求上进的决心,成长为对家庭对社会有用的人才。(泸县残联 言婷)